防爆型式定義
“e” 增安型:對電氣設備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安全程度,防止在正常運行或規定的異常條件下產生危險溫度、電弧和火花的可能性。
“nA” 無火花裝置:結構上使正常使用條件下產生能引起點燃的電弧、火花的危險減少至最小的裝置。
由此看來,可以簡單地說,增安型電機可以防止運行中出現電弧、火花,而 “nA” 型雖然名叫無火花但實際并不能完全防止和杜絕火花,只是最大程度上減少火花。“nA” 裝置可以使得出現火花的幾率很低,低到引發的風險能夠達到人們可以接受的程度。由此也不難理解為什么標準規定部分增安型電機(在特定條件下)可以達到 Gb 級,而無火花型電機只能是 Gc 級。
結構和性能要求對比
1. 增安型電機(采用電流保護裝置防止超過極限溫度的)有對啟動電流比 IA/IN和 tE 時間的要求,并需在電機銘牌上標明,其目的是為了在使用電機時便于選擇和配置合適的保護裝置,而無火花電機則不需要。
2. 增安型和無火花型電機都對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有要求,但在相同電壓等級下,增安型電動機帶電部件間的最小電氣間隙和最小爬電距離要求比無火花型電動機的大(詳見表 1),并且無火花電機使用的絕緣部件的材料級別可低至 Ⅲb 級,而增安型電機需使用 Ⅲa 及以上級別的。
表 1 電壓等級≤250V 時增安型與無火花型對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的不同要求
3. 對鼠籠轉子的要求,增安型電機均需對照GB3836.3-2010表4《對于鼠籠轉子點燃危險因數的潛在的氣隙火花危險評價》進行評定,而對于無火花型電機而言,只有額定輸出大于100kW、S1或S2工作制除外的電機才需依照 GB3836.8-2014 表6《鼠籠轉子點燃危險因數的潛在氣隙火花危險評價》進行評定(區別見圖1),進而決定是否需要采取額外措施以保證電機起動和運行時不會發生引爆。
圖1 增安型和無火花型對需進行氣隙火花危險評價的電機范圍
4. 對于定子繞組絕緣系統的要求,額定電壓超過1kV的增安型電機應帶有特殊保護措施,以保證在起動時其外殼中不含有爆炸性氣體,而無火花型電機并無此要求,僅建議將高壓繞組的局部放電降至最低,對于額定電壓≥6.6 kV 的繞組建議使用能夠抑制局部放電的材料。
試驗要求對比